首页 » 博客 » 更换公司秘书

在香港如何更换公司秘书?

最后更新:2026年9月4日。

先委任新的公司秘书,然后在 15 天内向公司注册处递交 ND2A 表格。一份表格同时涵盖变更的两端——离任秘书的停任,以及接任秘书的委任。错过这十五天,第652条便使之成为公司以及公司每一名有责任的人的罪行:各自可处最高 HK$25,000 罚款,并就未予递交的每一天另加 HK$700。

递交本身是容易的部分。更换公司秘书时出问题的,几乎从来不是表格——而是交接:始终没有送到的登记册、没有人接手的期限,以及一个毫无动力帮你离开的服务商。

该按什么顺序办?

  1. 委任新秘书。在标准章程细则下,这属于董事的决定,因此董事会决议是通常采用的方式。请查阅你自己的章程细则——采用了自订章程细则的公司,机制可能不同。
  2. 取得接任秘书的书面同意,以及第650条就登记册所要求的详情。
  3. 在 15 天内递交 ND2A 表格,将停任与委任一并记录。
  4. 更新公司秘书登记册——这是公司自己的法定登记册,与向注册处递交的申报是两回事。
  5. 取回记录。各项登记册、重要控制人登记册、以往的申报文件,以及公司成立文件。卡住的正是这一步。

该用哪份表格:ND2A、ND2B 还是 ND4?

公司注册处有三份与公司秘书相关的不同表格,用错了就等于:你确实递交了东西,但变更并没有上到记录里。

公司注册处与公司秘书相关的表格
表格全称使用时机
ND2ANotice of Change of Company Secretary and Director (Appointment/Cessation)(公司秘书及董事变更通知书(委任/停任))普通的更换。有人离任,有人接任。你几乎肯定需要的就是这一份。
ND2BNotice of Change in Particulars of Company Secretary and Director(公司秘书及董事资料变更通知书)同一位秘书继续任职,只是其详情有变——新地址、新姓名、新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。
ND4Notice of Resignation of Company Secretary and Director(公司秘书及董事辞任通知书)由辞任的高级人员递交,而非由公司递交。在公司不肯递交时很有用。

常见的错误是 ND2B。更换服务商的公司递交了资料变更通知,以为已经报告了这次更换,而注册处的记录上仍然是旧秘书的名字——那十五天正在下面悄悄走完。

你实际上有多少时间?

第652(1)及(2)条:如有人获委任为公司秘书、或不再担任公司秘书、或其已登记的详情有变更,公司须在该项委任、停任或变更后15 天内,以指明格式向处长递交通知。

是十五天,不是十五个工作日;而且时钟从事件发生那一刻起算,不是从你腾出手来处理文件那一刻起算。这里没有周年申报表那种层层递增的费用阶梯——没有可以落进去的区间,也没有更便宜的档次可赶。有的只是期限,然后就是罪行。

错过了会怎样?

第652(3)条:公司及公司的每一名有责任的人即属犯罪,各自可处第4级罚款——按《刑事诉讼程序条例》(Criminal Procedure Ordinance,第221章)附表8为 HK$25,000——并就罪行持续的每一天,另处罚款 HK$700

请留意责任落在哪里。“每一名有责任的人”会追及董事个人,而不只是公司。而每日累加的部分意味着,风险敞口取决于记录错误状态持续多久;在一次搞砸的交接中,这可以是好几个月——直到有人做公司查册,发现登记在册的秘书去年就已辞任,才有人发现。

谁可以获委任?

简要说明,因为它排除掉的人选比多数人预期的要多。第474(4)条要求:担任公司秘书的自然人须通常居于香港,法人团体则须在香港设有注册办事处或营业地点。第475(2)条继而禁止私人公司的唯一董事同时担任其秘书,第475(3)条则堵住了变通做法——禁止以唯一董事为同一人的法人团体担任秘书。

以商业方式提供这项服务,另受规管:为客户担任公司秘书的商号,需要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。在委任之前,请索取牌照号码,并到公司注册处的公开 TCSP 登记册上核对。

法定登记册怎么办?

更换服务商的困难正在于此,而有一条原则值得说清楚:登记册是公司的财产,不是服务商的财产。它们不是可以扣押以待付款的服务交付物;它们是公司依法必须备存的公司记录。

第648(1)及(3)条:公司须备存公司秘书登记册,并须将其存放于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或订明地点。

董事登记册及其他法定登记册也是同样的模式。如果存放地点有变——从旧服务商的办公室搬到新服务商那里时就会发生——第648(4)及(5)条要求在 15 天内以指明格式,即 NR2 表格,登记册及公司记录存放地点通知书(Notice of Location of Registers and Company Records),通知处长。如果登记册一直存放于注册办事处并继续留在该处,第648(6)条则免除这项申报。

注册办事处也会一并搬迁吗?

通常会。大多数公司秘书服务商同时提供注册地址,因此离开其中一项就意味着两项都要离开。这是第二项、各自独立的申报:第658(3)条要求在 15 天内以 NR1 表格通知注册办事处变更。

第658(4)条中有一个陷阱值得在此重申,因为交接正是人们掉进去的时刻:在周年申报表中写明新地址,并不构成履行通知变更的义务。它们是两项不同的申报,期限也不同。我们在NAR1 期限指南中讲过这一点,以及周年申报表本身的要求。

更换秘书会重置周年申报表的期限吗?

不会——而这是交接过程中代价最高的一个误解。根据第662(2)条,申报日是公司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。它不会因为高级人员更换、服务商更换或注册办事处变更而移动。新秘书继承的是本来就已经存在的那个期限。

失灵的方式是可以预见的。离任的服务商在被解聘的那一刻就不再盯着这个日期;接任的以为进行中的那个年度已经办妥;周年日就在这道缝隙里过去了。没有人是疏忽的,而公司最终仍然逾期递交了周年申报表,缴的注册费是本应缴纳的八倍。

所以:把申报日作为交接的一部分,依据公司注册证明书以书面确认下来。如果一位候选秘书不能在一分钟内告诉你申报日是哪一天,这本身就是关于对方的有用信息。

如果现任服务商不肯配合怎么办?

这种事会发生,通常是因为一张有争议的尾款发票。有三点值得知道。

第一,公司在第652条下的申报义务,并不取决于离任服务商是否愿意配合。接任的秘书可以自行准备并递交 ND2A 表格。

第二,想抽身的秘书也并非无路可走:ND4 表格让辞任的高级人员可以直接通知处长,而不必等公司行动。

第三,记录属于公司。服务商就未付费用或许有正当的债权主张,但那是一笔应循途径追讨的债务;它不构成扣留公司法定登记册的理由。实务上,一封列明具体记录、并援引公司据以必须备存这些记录的条文的书面要求,往往比就发票争论更快解决问题。

如果你正处在这样一场交接的中途而进程卡住了,追回记录本就是这份工作的一部分,而不是额外服务——这就是我们这边的转移流程包含的内容

委任任何人之前该问什么

  • 我的申报日是哪一天?对方应该能立刻从你的公司注册证明书上读出来。
  • 你们的 TCSP 牌照号码是多少?然后自己去公开登记册上核对。
  • 哪些申报包含在内,哪些另行收费?更换董事、变更地址、股份转让——真正会反复发生的那些。
  • 我的登记册会存放在哪里,是否需要递交 NR2?
  • 我提问时由谁回复,通过什么渠道,多快回复?

打算更换公司秘书?

818hi.com 与 laulega.com 同由 LAULEGA LIMITED 运营,该公司是香港持牌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。我们负责办理 ND2A、从你的旧服务商处追回记录,并在其他一切开始之前以书面确认你的申报日。

了解合规服务

常见问题

更换公司秘书须在多久内通知?

自委任、停任或详情变更起 15 天内——第622章第652(1)及(2)条。

该用哪份表格?

普通更换用 ND2A 表格,同时涵盖停任与委任。ND2B 只用于继续任职者的资料变更;ND4 由辞任的高级人员递交。

逾期递交的罚则是什么?

第652(3)条:公司及每一名有责任的人各自可处第4级罚款——HK$25,000——并就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加 HK$700。

这会改变我的周年申报表期限吗?

不会。根据第662(2)条,申报日是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,不会因高级人员或服务商变更而移动。新秘书继承它。

离任的秘书必须移交什么?

法定登记册与公司记录,它们属于公司而非服务商。如果存放地点有变,须根据第648(4)及(5)条在 15 天内递交 NR2 表格。

如果我的服务商拒绝递交怎么办?

接任的秘书可以递交 ND2A;公司在第652条下的义务并不取决于离任服务商。辞任的高级人员也可以自行递交 ND4。

法定条文引用的是截至上述日期生效的《公司条例》(第622章)及《刑事诉讼程序条例》(第221章);表格编号与名称为公司注册处的指明表格。经 Di Ma 审阅;他是香港持牌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 LAULEGA LIMITED 的负责人员(TCSP 牌照号 TC000573)。本文属关于香港法律的一般性信息,并非针对你具体公司的建议——请在依赖本文之前先核实当前情况。

相关文章